各单位、部门:
2020年1月13日—17日为学校实践教学周(有关学院根据计划安排实践教学)。经研究决定,2020年寒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2020年1月18日—2月22日为寒假。2月23日(星期日)报到,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2020年1月18日—2月21日为轮休期。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本部门相关工作。2月22日(星期六)全校教职工报到、上班,2月23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做好消防和防盗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做到万无一失。有关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和防雪防冻等相关工作。
(二)临近期末,各单位、部门务必根据学校部署安排,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寒假时间,认真做好有关工作调研分析、研究部署,为新学期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五)处级及以上干部须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如外出离开南京,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